證件類型:探親 |
所需工作日:7-10天 |
有效期/停留期:領館定 |
所需材料: 護照 1.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自回國之日開始算,為6個月以上) 2.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簽名,中文姓名; 3.持換發護照者,需同時提供所有舊護照原件;
照片
1. 白底彩色近照4張(三個月內的),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身份證
1. 舊版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 2. 新版身份證請用A4紙復印正反兩面 戶口本 1.使用公司正規抬頭紙打印, 內容全部為英文,并加蓋公司紅章 |
參考價格:1100元 |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