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1日新《旅游法》正式執行,歷經半年多,低價旅游團卻依然活躍。許多旅行社和購物中心老板們從操舊業,再不會因《旅游法》第“35條”而憂慮重重。
4月17日,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旅游局聯合發布了4份2014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據
重慶旅游網獲悉,新版合同放寬了消費政策,只是對游途中進店購物的時間、買賣雙方權利義務進行嚴格約束,是《旅游法》施行以來嘗試在旅游交易形式等方面做出的補充。
“升級版”合同能解決這一切么?
昨日,記者采訪了解到,很多游客在旅途中是希望到當地的民俗風情店參觀的,遇到鐘愛之物也會欣然買下,完全禁止顯得不合情理。此次調整同時也受到本地旅行機構的一致肯定。
新版合同“受歡迎”
自去年《旅游法》實施后,4月17日,歷時一年,在2010年、2012年版本上修訂后的全新版本旅游合同正式亮相。此前,由于舊版合同無法“執行”《旅游法》的相關約束,旅行機構面臨雙重尷尬:繼續沿用可能違法,簡單刪除則漏洞百出。
記者連日來采訪了解到,我市目前擁有510多家旅行社(其中包含53家出境資質旅行社),雖然暫未正式大面積啟用新合同,不過從業人士對此則表示歡迎。
“老版合同內容單一,基本上只有名稱、出發時間、價格等信息,購物一般被寫在備注條款中。”旅游百事通經理表示,正因為老版合同“跟不上”《旅游法》的節奏,去年“十一”后,由于自費項目、進店購物等而起的投訴此起彼伏。
合同不夠“細”,買賣雙方的訴求不能達到平衡,市場依舊陷入混亂。重慶森林國旅總經理劉銘昨日稱,缺乏相對完善的紙質合同,一些旅行社繼續“殺價”,靠價格來吸引游客上鉤,《旅游法》相關條款成了“擺設”。
記者了解到,由于相關實施細則的“缺席”,《旅游法》施行半年來,一些國內游和出境游的熱門目的地市場,游走在法律的“邊緣”。2000多元去泰國普吉島享受6天5晚游、幾百元就能雙飛云南6日游等低價產品,重出江湖。
記者昨日也從市旅游局了解到,在正式接到相關書面通知后,將號召全市旅行機構盡快參考執行。
將觸動誰的奶酪?
相比此前,新版旅游合同在“明確旅行社義務”、“解除合同環節”、“懲罰性賠償責任”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的“升級”改動。比如,“35條”里明令禁止的隨意進店、低價團等,今后將寫進合同。進店購物的時間、地點等細節,旅行社和旅游者將通過“白紙黑字”達成一致。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旅游法和消費者之間還有相當一段距離。”一位不愿具名的旅行社老總昨日告訴記者,旅游法施行后一小段時間,市場一度正規過,后來亂象又重新抬頭,“出于各方面利益的鉗制,低價團得以重出江湖。”
為保障旅游者權益,《旅游法》明令禁止以低于市場價成團發售的行業亂象,但作為旅游六要素中重要一環,“購物”的作用卻舉足輕重。“目前市面上眼花繚亂的旅游線路中,其實大多數行程都需要購物店來消化。”上述旅行社老總透露。
“拿捏好購物時間,提高產品性價比,才是未來購物店的生存之道。”在我市經營海南旅游供應批發的鄭先生如是說。但時隔半年,游走在法律邊緣的部分低價團制造商,仍然靠“低價”維持著自身利潤。旅游百事通江北建新西路門店經理龔明坦言,“新合同對低價團、進店購物等亂象進行嚴格約束,能有效整頓市場,我們本身也不愿意出售低價產品。”他說,渠道商更愿意維護品牌,而新版合同或對產品制造和接待方利益帶來影響。
新聞分析——“補丁”能否叫好又叫座?
一部新法在“亮劍”后遭遇尷尬,新版合同的出臺則為其打了“補丁”。廣受好評的新版合同,能否叫好又叫座?分析人士認為,只有采取法律和市場手段才能解決屢禁不止的低價團等系列關鍵問題。
有了《旅游法》,市場手段怎么配合?重慶森林國旅總經理劉銘認為,根源除了執法力度,還與出游產品的傳統生產方式有關。以前靠信息不對稱來盈利的產品供應及導游服務,逐漸被加入自費及購物項目,破壞行業生態。“最早的旅游產品不存在強制消費,后來強迫和誘導消費成了主流盈利渠道。”劉銘說。
重慶振旭國旅董事長高學政也談到,低價團靠購物返傭、降低服務標準等惡性循環途徑來維持利潤,并逐漸壟斷購物資源,導致行業生態遭到嚴重破壞。“而旅游盈利的核心人流量卻被忽略了。”高學政說,如何把人流量變為資金流量,才是旅游法和新版合同雙管齊下后,旅游業界應該重新深思的問題。
專家連線——傳統旅游業將加速轉型
“一下子出四份示范合同,在啟用新版合同后,進店購物具體地點、時間長短都將經旅游者簽字才能生效,這無疑是一次質的飛躍。”中國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員楊彥鋒說,旅游合同是旅行機構和旅游者雙方意愿合一的重要平臺,盡早采用完備的合同,將幫助旅行機構樹立品牌。
不過,單靠一紙合同來整肅行業頑疾,分析人士對此表示擔憂。楊彥鋒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新版合同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性質,僅對行業起引導和示范作用,每個城市會根據自身情況來參考執行。他認為,應結合新版合同的普遍示范性,打破傳統旅游產品的盈利法則。
“旅游企業自身應升級換代,改善盈利模式,提供產品的多樣性。”楊彥鋒認為,旅游法及相關實施細則的不斷完善,將加速傳統旅游業涅槃重生,在此過程中,旅游企業自身也應“借勢”調整生產方式。
此外,勢頭正盛的電商、大勢所趨的自由行,也將刺激傳統旅游業的嬗變。業內人士分析稱,傳統旅游業已迎來“快魚吃慢魚”的節點,動用互聯網思維來打通資源、渠道的壁壘,勢必會提升整個市場的競爭力。